交通事故纠纷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01
点击关注:安阳律师常跃工作室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交通事 故中,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 要求对因交通事故侵害人身所带来的精 神损害进行赔偿赔偿义务人需对该损害进行赔偿。受害人对损害事买和损害 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 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 偿责任。 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需 在交通事故中人身受到侵害。在交通事 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 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近亲 属造成了事买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但这种伤害并不 止于身体的伤痛,尤其死亡给受害人家 属带来了精神痛苦。所以在交通事故 中,只要受害人人身受到侵害,受害人 及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从而取得定的经济补偿是合情合理的。但这 种损害必须以后果严重为前提,买践中 般只有受害人死亡或者伤害构成十级 以上的伤残等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请求才会获得法院支持。另外就是虽然 没有构成伤残或死亡的后果,但伤害对 于容貌、体形等外表形象造成了特殊的 负面影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也 会获得法院支持。 提出精神损害的主体包括受害人本人和交通事故中死者的近亲属。自 然人因交通事故致死,死者的配偶、父 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 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 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 原告。法人般没有精神利益,不是精 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人。 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在提起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 失的诉讼中并提出,在侵权诉讼中没 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 终结后又基于同侵权事买另行起诉请 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综合考 虑下列因素加以确定:(1)侵权人的 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唐节,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3)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我国司法买践中 支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较低,通 常不会超过10万元。 精神抚慰金应当一次性赔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 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 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 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生活买例交通事故致面部损伤,索赔整容费及精神损失费 2007年6月8日,石某雇佣的 司机高某驾驶石某的大货车违法超车, 将孙某(女)乘坐的小轿车前部撞坏, 致使其面部撞伤,经治疗后留下面部外 伤性瘢痕,左手中指外伤性瘢痕,局部 功能受限。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通部 门认定,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孙某的伤 情经鉴定,虽不构成伤残评定标准,但 需要整容费用。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了 孙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却拒绝赔偿孙 某的整容费和精神损失费。因二被告拒 绝赔偿整容费和精神损失费,孙某诉至 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整容费5万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 分析解答 在我国立法上,没有对精神损 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和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基本上是由 当事人方提出诉讼请求,法官根据案 情、对方经济支付能力和当地实际情况 加以裁量。在实践中,各地法院往往裁 量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不超过5万 元,这可以认为是司法惯例。但也不排除有些地方出台司法指导意见统精神 损害抚慰金标准。 例如安徽省高级人民 法院于2006年2月12日就曾出台安徽省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司题的指导意见》,其中规 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 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司题的解 释》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 额时,可以参考下列标准(一)公民 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 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二) 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般伤害没有 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 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 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 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 人的伤残等级确定, 般不低于5000 元,但不能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 元。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按照相 关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买和损害后果 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 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 任。因此,在混合过错的交通事故案件 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往往会有所下调。 |
|
安阳律师常跃工作室
电话:18790822884 邮箱:466974174@qq.com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昊澜迎宾馆4号楼5楼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