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律师常跃工作室
www.anyangls.com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223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文峰区******。电话:18790822884。

被告:屈**,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电话:1582*****。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

2、判决婚生子屈**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3、判决平均分割共同房产,共同债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原被告双方在安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于20**年**月**生育一子,取名屈**。婚后,原告发现被告好吃懒做,结婚以来被告一直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开支大部分都是原告在外工作维持;被告有酗酒恶习,喝完酒之后到家闹事,打砸家中的东西,甚至殴打原告;被告经常夜不归宿,有时连续多日不回家,也不跟原告说去哪里,干什么。被告对家庭毫无责任,孩子从小是由原告和原告母亲抚养长大,孩子上学接送,家长会,基本都是原告完成,被告毫不尽责。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平时无法沟通交流,更让原告气愤的是,被告经常跟踪原告,甚至还雇人跟踪原告,让原告无安全感,信任感。期间,原被告多次协商离婚事宜,都是因被告提出不合理的财产性的理由而搁置。综上,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双方继续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已无必要,故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原告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作为母亲,更有利引导教育孩子,故应当将孩子判由原告抚养。关于双方共同财产,原被告婚内购买了位于文峰区人民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东南角上城公馆*****房屋一套,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2010年夏,原被告双方借给被告朋友孙**8万元,2009年借给被告朋友索**2万元,以上两笔债权都是原被告双方共同债权,应当予以分割。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望盼如所请!

此致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2018年**月**日


安阳律师常跃工作室

电话:18790822884   邮箱:466974174@qq.com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昊澜迎宾馆4号楼5楼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