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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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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供配电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项目名称:   ***二期供配电工程   

     发包单位:   安阳市***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安阳市***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期供配电工程

二、工程地址:

中牟县新城区广惠街西侧、牟山路北侧

三、工程承包范围:

***二期供配电图纸单位内的高压电源、配电设备、小区一户一表(不含电表及电表箱)、专用变和专用变进出线。专变进线,从市政高压接至专用变,专变出线包含到专变配电室(箱变)至下一级主进线配电柜(不含主进线配电柜)及主进线配电柜至住户电表箱,含设计及图纸内所有的设备采购、基础施工、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送电及与之有关的手续代为办理等。***二期供配电工程与验收送电有关的手续办理中发生的费用除政府核收的“高可靠性费”外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验收合格。不包括配电室土建工程、不包括低压桥架部分工程量。

乙方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该电力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须系经中牟 县供电局认可的有电力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完成,并通过 中牟 县供电局审批、确认。***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验收移交的方式承包。

五、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电气设备安装供用电规范的规定和电气设备安装施工验收规范的具体规定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标准,并应最终通过中牟 供电公司有关部门的验收。

六、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做好材料准备工作,接到甲方通知后 5   日内进场施工,工程工期为 90日历天(含验收、送电)。若因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七、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总造价为                        元(¥:         元)。(注:本总造价不含双电源高可靠费用)

合同价款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安装费、调试费、试验费、水电费、产品保管费、保修、质保期内保养服务、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人员培训、各种保险、利润、税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验收、送电、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费用。还包含***二期电气专项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费用。

八、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采用现金或转账 的方式支付。每次甲方对建设单位开具发票时,税金由乙方支付,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从到账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扣除相应费用后全额支付给乙方。

2、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所购施工材料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合同金额的65%材料票,税率为16%。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     作为工程管理费,乙方需要负担购销合同印花税0.03%、企业所得税为工程价2.5%、增值税税负2%及进项票和销项票所产生的附加税等。

3、若发现乙方提供不合规发票,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同时乙方应按假发票票面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95%款项时,乙方需结清水电费,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

九、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建设单位到账工程款给乙方;

3、甲方积极提供乙方代办手续时所需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

十、乙方责任: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及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所有的有关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报甲方审批及备案,施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做好交底,并签字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

3、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必须限期落实整改。

4、在施工前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及开工,即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5、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相关的安全记录台帐。

6、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须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考试成绩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8、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施工前必须明确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等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2、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范正确佩带和使用。

13、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

14、按规定編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15、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持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按規定进行控制。

16、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和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

17、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其设施和使用应符合规范。

18、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9、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高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0、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服从甲方的协调。

21、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22、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3、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十一、 过程控制与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有随时检查、监督施工过程的权力。

2、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或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单位应无条件返工、更换材料,并承担因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及工期延误等责任。                                                   

3、各方发现有图纸设计问题,都应及时提出。若因乙方没有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箱式变压器制作及施工而引起的配置更换和返工,返工费用和延误工期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实际进度较计划滞后,乙方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增加施工人员、采取赶工措施,承担相应费用。

十二、 工程结算:

1、设计图纸中的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再调整。

2、若现场出现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则变更按照变更图纸及现场签证另行计算。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支付工程款时每天按1000元扣除违约金;若延误期限超过 30天,除执行上述违约金罚则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中包括工期延误等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因不可抗拒力或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此种情况的相应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若出现延误工期,则按本合同“十三条、1”项处罚。

4、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供电管理部门及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且乙方设计图纸经甲方及当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安阳市***安装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日


作者:河南新大地律师事务所常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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