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律师常跃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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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照褪色被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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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安阳县交警队:

我是河南新大地律师事务所常跃律师,我所接受周*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办理豫*****80号货车2019年3月10日违章事宜。经过仔细的了解相关案件事实,代理人认为贵单位处理本次事故有误,恳请将本次违章消除。

事实与理由:

2019年3月10日,周*驾驶豫*****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开至大林301省道140公里500米处时,被监控牌照处罚。经过查询显示具体违法行为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记分12分。

当事人及代理人经过仔细查看, 豫*****80号货车车牌“0” 虽然右半部分有些掉漆褪色,但绝不是人为更改,更不是伪造、变造车牌号。理由如下:

**,豫*****80号货车截止2019年3月被抓拍违章前,车牌已使用长达1年1个月,且货车常年长途运输,包括安阳至新疆、安阳至四川长途路线。货车被拍当天及2019年3月10日,就是跑安阳至四川的长途运输。故车辆经常跑长途运输,经常受风沙碎石打磨,且使用长达年,难免会掉漆褪色;牌照中“6”的数字也有的掉漆褪色的痕迹,但明显不是人为更改;

第二,车牌号“0”右半部分虽有部分掉漆,但也有很明显的黑色油漆未掉,未褪色,可以很容易辨认此符号为数字“0”。贵单位称变造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变造机动车号牌为:“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的”。即便有人更改数字“0”,也必定会改的更隐蔽些,更像其他的符号,以至逃避违章处罚。然而豫*****80号货车“0”右半部分有明显的未褪色黑漆,可以很容易辨认出“0”,且与字母“C”有很大的差别。货车被拍当日跑安阳至山西长途运输,经过多省多地区,上百个抓拍地点,但仅被贵单位一个电子设备抓拍,其他均为被拍。故不能认定为变造机动车号牌。

第三,2019年3月10日被抓拍当日,周*驾驶豫*****80号货车从安阳开往四川跑长途运输,货车须经过多省多地区。如果故意更改牌照数字,且用如此拙劣的方法更改,被查处风险极大,故从此方面也可以推定,“0”字部分掉漆,绝非人为更改。

第四,贵单位电子设施抓拍的照片模糊不清,仅凭抓拍照片无法证明豫*****80号货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综上,豫*****80号货车没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情形,“0”右半部分掉漆系长期长途运输使用所致,并非人为行为。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现当事人已经认识到车牌可能影响号牌识别,及时更换了牌照。望贵单位撤销违法记录。

以上法律意见,望采纳!

代理人:河南新大地律师事务所

常跃律师

电话:18790822884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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