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离婚协议书518
离婚协议书
男方:赵**,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太行路*******。身份证号:41052*********。 女方,原**,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太行路太行小区8号楼,身份证号:**********。 男方赵**与女方原**于2012年 月 日在安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于20**年**月**日生育一男孩,取名赵**。双方因性格不合,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赵**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女方有权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探望方式,每周六上午由女方接回孩子看护,次日即周日下午送孩子到男方处; 三、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无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1)双方无债权; (2)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男女双方未协议离婚,本协议中相关财产分割的约定以及孩子抚养问题的约定仍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下一篇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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