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211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人):安阳市**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龙安区**村彰化路南。机构代码:MA3X421E-0 法定代表人:刘**。 乙方(受让人):胡**,身份证号:410522*******。 2017年12月21日,甲方与湖北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书,甲方对湖北省**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160万元的债权,其中范**对110万元债权承担担保责任,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协商债权转让协议如下: 1.甲方将借款协议书中第四条伍拾万元债权中的肆拾玖万伍仟元债权转让乙方。并将对范**的担保债权一并转让; 2.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后,不得自主对该债权主张权利; 3.乙方同意受让以上债权 4.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通知湖北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范**。 5.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49.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解决纠纷的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 6.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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