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起诉状196
民事起诉状
原告:常**,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县******号,身份证号410522*******。 原告:祝**,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410522********。 被告:杜**(原名常**),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县****。身份证号:410522*********。 被告:常**,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县吕村镇东韩化村。身份证号:410522*********。 被告:常**,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县*******。身份证号:410522********。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二原告赡养费每月500元整,(每人每月支付167元); 2、判令三被告支付2017年农历7月住院医疗费24000元; 3、判令三被告轮流每人一个月在原告处照顾原告的生活。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生育四子三女,其中四子常*顺身患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养老院生活。其余子女均已成家立业,现原告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而三被告对原告的生活不管不问,四年之久不给原告生活费,不尽赡养义务。原告常金付于2017年农历七月由于行走不便,将右腿摔伤住院。住院期间,三被告只来过医院一趟,每人给付2000元,之后再无来看望。原告给三被告打电话,三被告均不来,原告一直在女儿家居住,由女儿照顾原告生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三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安阳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常**、祝** 2018年4月20日
下一篇下楼拿外卖摔伤算工伤吗?
|
|
安阳律师常跃工作室
电话:18790822884 邮箱:466974174@qq.com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昊澜迎宾馆4号楼5楼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