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分割协议261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
甲方:姬**,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住安阳县水冶镇阜城西街村人民路路东41号。 乙方:许**,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同上。 丙方:姬**,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住安阳县水冶镇阜城 丁方:姬**,男,19 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4。住安阳县水冶镇阜城西街村人民路路东41号。 见证人:姬**,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双方有三个子女,为别为姬建国(丙方)、姬建立(丁方)、姬伟丽(见证人)。甲乙有两套房产,分别为安阳县水冶镇阜城西街村人民路路东**号一套、安阳县水冶镇 号一套。现子女都成家立业,为了促使家庭和谐,避免纠纷,现四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房产分割协议: 一、安阳县水冶镇阜城西街村人民路路东**号房产一套归丁方姬建立所有; 二、安阳县水冶镇 号房产一套归丙方姬建国所有; 三、甲乙可以随时在以上两套房产里居住,丙方、丁方应当备好甲乙居住的房屋; 四、本协议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向安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经四方一致协商后同意,一式四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见证人: 上一篇第二次离婚纠纷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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